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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新闻
规范家政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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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疫常态化背景下规范家政业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对扩大就业、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新冠肺炎疫情给家政服务业带来严重冲击,供需两侧均大幅收缩。商务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工作,共同推动家政服务业在疫情后恢复发展,实现提质扩容。

一、推动行业立法

一是推动地方探索家政服务业立法。商务部积极支持地方探索家政立法,部分地方已经制订或正在研究制订地方家政服务业条例。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家政服务业条例》。2019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部分地方也已就制定本地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进行专题研究,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已提请当地人大审议。二是加强立法研究。开展《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立法研究,系统梳理家政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研究提出《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的主要目标、框架和重点内容,针对当前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研提针对性法规,保障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要求,积极研究推进家政服务业立法,在前期委托第三方研究成果基础上,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典型行业主体的意见,提出《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框架草案,重点就行业管理职责分工、服务机构经营规范、服务员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和义务、发展员工制、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发展促进体系、新业态发展、服务纠纷处理等问题提出规范性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进程,商相关部门争取列入国家立法计划,推动该条例早日制订颁布实行。

二、加强劳动保障和关心关爱

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着力规范家政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积极倡导用工家庭关心、关爱、尊重家政服务人员,在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维护广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劳动用工。推动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敦促执行家政服务劳动标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是保障劳动报酬。确保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用工家庭通过协商确定不定时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三是维护社保权益。鼓励员工制和非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以灵活方式分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商务部将引导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教育服务,鼓励家政企业加强对家政服务员的关心关爱。

三、加强人才培养

教育部优化专业目录设置,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和中职学校设置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了家政学等相关专业;扩大专业点布局,截至2019年,全国共设置有中职家政相关专业点330个左右,高职相关专业点280个左右,普通本科相关专业点17个。会同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指导职业院校加快培养高等家政服务人才和急需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鼓励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目前全国已有26所职业院校、24所技工院校开设了家政服务专业。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增补相关新专业;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依法设置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深入实施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推进相关领域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的制订和更新;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证书培训、拓展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商务部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助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家政扶贫,增加服务供给。商务部于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组织中心城市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国家级贫困县进行供需对接,支持建设31个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出台家政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措施,带动贫困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2017年9月家政扶贫试点启动以来,截至2020年上半年已累计带动65万多名贫困地区的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带动29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增加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二是规范养老照护等家政服务体检要求。2020年6月,商务部会同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 按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等四个类别等级,明确了各类别家政服务员体检的标准、项目和体检责任,规范了行业秩序,维护了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0年9月30日